当前位置:首页 > 领导之窗 > 副局长 > 刘莉

政府领导
刘 莉 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 莉 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防灾减灾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科技规划、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防震减灾和地质灾害救援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防震减灾科。 负责督促分管科室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办公电话:0417-2660004
办公时间:8:30-11:30,13:00-17:00
办公地点:营口市应急管理局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