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市遭受风雹、洪涝等多种自然灾害,给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很大困难。市应急管理局从9月下旬便开始组织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深入基层开展2021-2022年度冬春灾民生活救助工作。
为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市应急管理局积极争取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408.26万,并商财政部门及时将救助资金全部下拨相关县区,督促推进有救助任务的县区按个人申请、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应急部门审批的程序实施救助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通过深入到基层查阅救助台帐、会计资料和村民代表评议等相关材料,实地走访救助对象等,做好灾民生活救助工作的督促检查,保证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灾民手中。2021-2022年度冬春期间共救助灾民20985人次并于2022年3月完成救灾资金绩效自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