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相关规定,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定级标准的企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由原定级部门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经营口市应急管理局研究决定,即日起撤销营口昌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等级。待满足申请条件后,方可重新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
营口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30日
发布机构: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6-04-30
成文日期:2026-04-30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公告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根据应急管理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相关规定,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定级标准的企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由原定级部门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经营口市应急管理局研究决定,即日起撤销营口昌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等级。待满足申请条件后,方可重新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
营口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