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和《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办法>的通知》(辽应急规范〔2022〕3号)等有关规定和相关行业评定标准,经过企业自评、申请、评审、公示,确定鞍钢绿色资源科技有限公司鲅鱼圈分公司、辽宁恒诚发展有限公司、营口鲅鱼圈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辽宁奥镁有限公司、营口润邦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辽宁青花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营口青花石硼窑业有限公司7家企业为营口市2025年度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营口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