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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在一般工商贸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全面参与社会安全治理的建议》(183号)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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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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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晓娜委员: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在一般工商贸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全面参与社会安全治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辽宁省政府办公厅依据《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保监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140号)精神,制定印发了《辽宁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辽政办〔201847号)。自办法公布以来,市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辽宁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辽政办〔201847号)的相关要求,组织我市各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的监管部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实施工作,多措并举使我市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强制实施工作取得成效,并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20216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并予以公布202191日正式实施。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明确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标志着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未投保安责险将受到法律制裁,也意味着其他行业领域安责险的投保工作会得到进一步推广,其中一般工商贸领域将成为重点推广对象。

    新安法正式实施以后,市应急管理局一方面将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对监管企业的安责险投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绝不姑息;另一方面将进一步推进其他行业领域安责险的投保工作,尤其是备受关注的一般工商贸领域。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从综合监管角度,督促各安委会成员单位针对本部门监管行业领域制定安责险投保推广工作方案,并将安责险投保推广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年终绩效考核指标;二是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情况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的必要条件;三是将组织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保险监管部门以及保险机构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在全市各地区组织企业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相关知识的宣讲活动。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一种运用保险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经济政策,是商业保险与安全生产相结合的产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推广,不仅可以借助保险公司这支社会力量辅助政府部门进行安全监管,还可以减少企业因发生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减轻政府的社会保障负担。同时在强化事前风险防范,促使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创新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市应急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推动力度,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重要作用,激发我市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在潜力,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向好作出贡献。

 

营口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张焱、皮松   (电话:)0417-2660799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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