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全系统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充分认清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增强守法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带头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现倡议如下:
一、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宣传者
全系统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牢固树立珍爱生命、遵守交规的思想观念,争做酒驾醉驾“吹哨人”,带头学习、宣传和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宣传饮酒后会造成视力下降、视野变窄、判断力变差、注意力不集中、身体平衡感减弱、对车辆的操控力降低等常识,宣传交通事故造成的惨痛后果,当好宣传“拒绝酒驾醉驾”的带头人。
二、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践行者
全系统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充分掌握“车辆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饮酒驾驶;车辆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驶”的法规规定,清醒认识酒驾醉驾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算好触及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法律成本、经济成本、职场成本,切实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三、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劝导者
全系统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时刻提醒身边的同事、家人、朋友不要酒驾,发现后要及时劝导、提醒、阻止,严禁在公务活动中饮酒醉酒驾车。规定以外饮酒后,应当选择出租车、代驾或其他安全的交通方式出行,合理安排出行时间,避免“隔夜酒”导致酒驾。
四、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垂范者
全系统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树牢“酒驾醉驾就是高压线”的红线意识,时刻加强自我约束、严于修身律己,珍视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文明守法、平安出行。时刻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单位、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做新时代文明风尚的垂范者。
营口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