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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草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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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营口市应急管理局修订了《营口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预案》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辽宁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营口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自然灾害救助实际情况,起草了《预案》。

二、《预案》主要内容

《预案》主要内容共八部分为:

第一部分为总则。主要分析阐述本《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以及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为组织指挥体系。主要明确工作中涉及的各部

门、意识协调机构设置及职责。主要包含营口市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及职责、市减灾委办公室及职责、专家组、灾区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第三部分为灾害预警响应。规定了灾害发生后,市气象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等部门需要及时向市减灾委办公室和成员单位通报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相关部门按照实际情况适时启动灾害预警响应。同时明确了灾害预警的启动条件、启动程序、预警响应措施及预警响应终止条件。

第四部分为信息管理。要求市、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应急管理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部门间信息共享工作,分别明确了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两项重点工作流程。

第五部分为应急响应。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四级。每一级响应分别明确了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及响应措施,并详细阐述了启动条件调整和响应终止等工作。

第六部分为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共三方面重点工作。

(一)过渡期生活救助

(二)冬春救助

(三)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第七部分为保障措施

《预案》从明确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宣传和培训八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保障各项任务和目标的有效落实。

第八部分为附则,共四方面内容。

(一)预案演练。

(二)预案管理。

(三)预案解释。

(四)预案实施时间。

三、新旧预案差异

本次预案依据2017年发布的《关于印发营口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进行修订,相比2017年发布的版本,对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信息报告、市级层面应对工作、保障措施等内容均进行了细化调整,更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同时根据现行政府部门职责,对部分成员单位分工及职责进行了部分调整。

解读单位:营口市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陈丽丽

联系电话:0417-2660032

相关文件:

关于《营口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营口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草案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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