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自2019年1月25日起,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对营口地区的8家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储存库房进行检查。严禁烟花爆竹批发单位无证经营、违法违规经营、超量储存烟花爆竹;严禁无证作业人员从事烟花爆竹有关作业;严格控制烟花爆竹库房现场作业人数;严禁违法经营含有氯酸钾产品、礼花弹以及A、B级产品;严禁经营无合同、无流向登记的产品。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批发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发布机构: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9-02-27
成文日期:2019-02-27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其他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为了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自2019年1月25日起,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对营口地区的8家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储存库房进行检查。严禁烟花爆竹批发单位无证经营、违法违规经营、超量储存烟花爆竹;严禁无证作业人员从事烟花爆竹有关作业;严格控制烟花爆竹库房现场作业人数;严禁违法经营含有氯酸钾产品、礼花弹以及A、B级产品;严禁经营无合同、无流向登记的产品。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批发单位立即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