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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城乡广大人民群众和机动车驾驶员的一封信

来源:营口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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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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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城乡广大人民群众和机动车驾驶员的一封信

城乡广大人民群众和机动车驾驶员朋友们:

 铁路道口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及家庭的幸福安康、事关全市经济发展和安全稳定的大局,广大城乡居民和机动车驾驶员,都有遵守铁路道口安全相关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在此,市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委员会提醒您:

 一、机动车辆通过铁路道口时,凡遇到道口栏杆(绳),道口拦门关闭,音响器发出报警,道口信号显示红灯或道口管理人员示意停止行进时,任何车辆必须依次靠右停车,停在停车线外;没有停车线的,停在距离钢轨5米外,严禁抢越道口。

 二、三无(无驾驶证、无行车证、无运营证)车辆严禁上道。机动车辆通过铁路道口时必须加强瞭望,坚决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的规定,在确定无列车通过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安全通过铁路道口。

 三、任何机动车辆通过铁路道口必须听从铁路道口监护(看护)员的指挥。超重、超宽、超载的机动车辆严禁通过铁路道口;任何车辆不准在铁路道口调头或抢越。

 四、如果车辆在道口处发生故障,要立即将车辆移出铁路道口(钢轨外侧5米外处)。确实无法移动时,要采取防护措施:即在距离道口两侧800米以外的铁路上,白天用红色物品,夜间用红色灯光拦停火车,也可以面向火车,双臂高举过头,向两侧紧急摇摆。

 五、铁路道口的护桩、标志是保证道口安全的重要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拆盗、损坏或擅自移动铁路设备、设施和安全标志,否则将被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

 幸福你我他,安全靠大家。为了您的个人安全,为了您的家庭幸福,为了我市经济健康发展,请您一定要牢记并遵守以上规定。

 祝您:一路平安,一生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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