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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营口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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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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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园区应急管理局,市直各列管企业: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专家”资格,已于今年8月底有效期满,现所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专家专家资格已经终止。为了保障营口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有序进行,自2024年9月1日至省应急厅对安全生产专家库做出调整的文件正式下发前,市直列管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的专家可暂时选用营口市级及以上专家库中对应本行业领域的专家,其他备案流程和要求不变。

待省应急厅对安全生产专家库做出调整的文件正式下发后,再行确定评审专家具体要求。各县(市)区、园区应急管理局可参照执行。

联系人:孙嘉航     

联系电话:19841765116

营口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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