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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2015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方案

来源:营口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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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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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 2015 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活动方案
 
2015年6月16日为全国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期间,在全地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宣传日主题。届时,市政府有关领导将深入现场检查并参加咨询宣传活动,各新闻媒体将集中采访报道。希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宣传依法治安基本要义、《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全社会重视安全生产自觉性,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素质。具体安排如下:
一、主办单位
营口市“安全生产月”组委会。
二、承办单位
营口市“安全生产月”组委会办公室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三、活动时间
6月16日上午9时至11时。
四、活动地点
主会场设在辽滨广场,各市(县)区自行选择地点设立分会场。市(县)区各街道、乡镇及临街各单位、建筑工地及大中型企业设咨询点。
五、活动方式
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咨询宣传方式。在主会场辽滨广场设立36个安全宣传咨询站,各市(县)区政府在各自区域内组织咨询活动。同时举办“青少年安全自护教育”活动启动仪式。重点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文化、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等,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紧紧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主题,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自身特点,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1、各市(县)区、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在6月1日前制定本部门的活动方案,做好策划准备,要结合实际,在充分总结以往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准备好本部门的宣传咨询活动。届时,各市(县)区、各部门及企业要采取在本单位门前设置宣传条幅、板报或设置宣传咨询站点等形式,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咨询活动。
2、在辽滨广场,共设36个安全宣传咨询站,宣传咨询站布局分别为:
1)卫生局、国土资源局     2)团市委、安监局
3)环保局、质监局         4)气象局、人社局
5)煤气公司、公用事业局   6)经委、供电公司
7)公安交警支队、建委     8)石油公司、教育局
9)消防局、海洋渔业局     10)旅游局、文体新广局
11)港务局、交通局        12)服务业委、水利局
13)中冶京诚、民政局      14)沿海产业基地、林业局
15)妇联、五矿营口中板    16)卷烟厂、中小企业园
17)营口高新区、营创三征  18)总工会、公安局
3、卫生局、团市委、环保局、气象局、煤气公司、经委、公安交警支队、石油公司、消防局、旅游局、港务局、服务业委、中冶京诚、沿海产业基地、妇联、卷烟厂、营口高新区、总工会18家单位在辽滨广场各设置一个彩虹门,彩虹门由安监局统一组织放置。
4、团市委在主会场开展营口市“青少年安全自护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同时组织进行市民签名活动。
5、市安监局印制宣传册、宣传单,现场发放。
六、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分管领导要亲自参加活动,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各宣传咨询站内容要丰富多彩、形式多样,极力烘托安全生产宣传的气氛。要通过设立彩虹门、板报、图片、标语、彩旗等多种形式,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特点,有针对性地印制、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大力营造“坚守红线,从严执法”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使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成为凝聚共识、汇集力量、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文化源泉和思想动力。
3、咨询日,各单位每个咨询台要保证有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并有10名以上工作人员,咨询日活动要严格遵照活动方案规定时间进行。
4、咨询日,各市(县)区在各自分会场同时举行“安全文化进校园”和“青少年安全自护教育”启动仪式。
5、各单位要根椐全市的总体安排,制定方案,落实安全保证措施,确保这次活动安全、有序、顺利进行,保障活动圆满成功。市公安局派警力在主会场维护秩序,并在辽河边设警戒线。
市“安全生产月”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宣传咨询日活动的具体指导与协调。
联系人:齐延宇  席恩禄    
 联系电话:266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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