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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安委会召开2014年安全生产月动员会

来源:营口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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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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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3日上午,我市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咨询日”工作,通报全市事故情况。市长赵龙、副市长王海林、市安监局局长朱启中出席会议,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各园区、开发区、镇区负责人共计120余人参加会议。
    赵龙强调,各部门要认清形势,牢记职责,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奋发努力、扎实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到新高度,把安全生产的每项措施都落到实处,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贡献。结合我市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赵龙对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高度重视,思想认识要到位。
    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把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与企业各专业的日常管理,专项检查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隐患排查主要采取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隐患排查、季节性隐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五种方式进行。虽然今年大检查尤其是近阶段检查的频次较高,但从督查情况来看,我们的工作还不深、不细,大家要高度重视本次大检查,克服厌倦浮躁的思想,消极应付的态度,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把思想凝聚到大检查上,沉下心来,认认真真谋方案,扎扎实实搞检查,确保取得实效。请各镇区、各部门和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要切实抓好隐患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根据情况分类处理,坚持“编号登记、限期整改、跟踪督查、复查销号”的动态管理制度,把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同日常检查、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并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事故隐患一经发现必须整改到位;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查即改;难以当场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
    二、强化领导,责任落实要到位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行业监管与综合监管相结合,以行业监管为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首先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企业安全生产做不好,安全稳定无从谈起。企业要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安全生产。
    其次要落实属地的监管责任。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总书记指出,抓安全生产,要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这就要求我们要抓紧建立党委、政府齐抓共管、各部门各司其职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再次要落实部门的监管责任。安监、公安、发改、交通、经信、国土、城建、工商、质监、城市燃气、消防等部门是代表政府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领域监管的主体责任。要严格执法,敢于碰硬,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也要结合各自职能承担好应有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要不断强化监管手段,监管部门和执法人员要有效地承担起监管责任。各部门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各级领导要深入到一线,特别是对一些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进行现场调度督促,扎扎实实地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突出重点,监管和执法要到位
这次会议部署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活动,是我市扎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的迫切需要。以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机械、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油气管网、城市燃气、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有效的管理手段,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控制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要加大执法力度。要针对夏季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的特点,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防止回潮反弹。要层层落实执法监管责任特别是镇区、监管部门的责任,严格执行停产整顿、从重处罚、关闭取缔、严格问责的“四个一律”打击措施,确保关闭措施落实到现场、惩处手段落实到实际控制人。
    要加强联合执法。落实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打非治违”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大石桥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加强相互配合,抓住关键环节,明确打击重点,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出重拳,防止前纠后犯、死灰复燃,以及新的非法违法行为发生。
    四、从重从严,事故处罚要到位
    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据相关法律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事故,对发生事故迟报、谎报、瞒报的从严查处。对各类事故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该处罚的处罚,该处理的处理,跟踪落实事故单位的事故处理、隐患整改、人员教育情况,对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要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依法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坚持责任追究从重、经济处罚从高原则。对企业相关责任人,依法从重处罚。
    要建立和完善发生亡人事故企业停产整顿制度和事故约谈制度。企业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事故企业完成整顿后,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申请,所在地政府及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确认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恢复生产。较大以上事故或非煤矿山一般以上事故须报省局,然后组织专家对发生事故企业进行抽查。对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报请市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要严格事故通报和约谈制度,发生一般以上事故,市安委会要进行通报,市政府领导要约谈属地政府部门负责人。
    要加大责任追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要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各镇区和有关部门经考核安全生产工作不合格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分管行业领域负责人当年不得评优评先。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事故应急预案不落实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在查清事故原因的基础上,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既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也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监管责任,更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市安监局局长朱启中传达市安委会《关于开展2014年大石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关于印发大石桥市2014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方案的通知》并通报事故情况。朱启中要求:吸取事故教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一要切实加强行业监管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要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三要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责任调查处理问责。
    王海林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强调两点意见: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各相关部门要迅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各项任务。同时,各镇区、部门还要分别从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角度将会议精神及时全面地传达到各重点企业、单位。二是全力落实各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按照两个活动的要求,以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机械、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油气管网、城市燃气、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切实抓好隐患排查关、治理措施跟踪督办关和整改验收销号关,做到环环紧扣、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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