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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营口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营口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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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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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15 年营口市
安全生产月 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直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7号)和《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辽安委〔2015〕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开展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化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防止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5年6月1日至30日。活动将在各市(县)区、园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行业同时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为6月16日。
三、活动主题
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四、组织机构
市安委会统筹安排部署开展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文体新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及市妇联七个部门组成“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组织、指导和研究“安全生产月”有关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各市(县)区、园区,各部门和各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并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全市性的宣传教育活动。
五、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安排
“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为全市性活动和行业区域性活动。
(一)全市性活动
全市性活动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指导。重点开展以下9项活动。
1 、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讲活动。各市(县)区、园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市(县)区(局)长与厂(矿)长谈心对话”活动,市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和市(县)区、园区负责人分别与本行业领域和所辖区域企业厂(矿)长面对面交流、谈心对话,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依法法治观念植根企业负责人心中。
市局班子成员带领分管部门和科室干部组成宣讲团分赴各市(县)区、园区、企业,专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重要内容,向各地发放加强安全法治宣传读本。  
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网络答题活动,“弘扬安全治安”主题征文活动。各市(县)区、园区要充分发挥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网评员、通讯员和社会监督员及安全生产“百千万”志愿者作用,通过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表评论、撰写体会文章,营造浓厚氛围。
2 、扎实开展 “6 16” 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市安委会将在辽滨广场设立宣传咨询日主会场,各市(县)区设立分会场。咨询日当天,在全市开展“安全文化进校园”活动并在主会场举行营口市“青少年安全自护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同时,全市各行业和各企业,积极调动我市安全生产志愿者,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依法治安基本要义、《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推广“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热线电话,提供政策法规、安全常识、应急自救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各地区要广泛组织开展“安监干部进万家企业”活动,全系统安监干部统一行动,针对基层从业人员进行普法、执法宣讲和安全知识普及。
3 、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各市(县)区、园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组织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向社会、政府和职工作出安全承诺,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4 、全面开展大客车司机 安全宣誓 活动。各市(县)区、园区,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大客车司机出行前郑重宣誓:在驾驶过程中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监控系统,确保乘客使用安全带(“五不一确保”),进一步提升司机和乘客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在咨询日当天,举行大客车司机代表安全驾驶宣誓活动。
5 、推动开展 手指口述 安全确认活动。各市(县)区、园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0号)要求,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制度,指导辖区内和所属企业设置企业风险公告栏,佩戴岗位安全卡(包括岗位风险识别、岗位安全操作要点和岗位应急处置措施),在重大危险源、危险场所和设备设施上张贴风险标志,大力推行岗位风险描述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做到岗位安全、操作规范,营造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
6 、深入开展 六打六治 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市(县)区、园区,各部门深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重点地区和企业,邀请专家、记者采取“四不两直”形式,进行暗查暗访,检查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单位。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曝光,跟踪推动整改落实。
7 、开展深化安全责任、提升安全素质专题活动。各市(县)区、园区要选取本辖区安全生产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邀请当地主流媒体,采访报道地方各级政府及行政村“五级五覆盖”、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情况,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曝光安全责任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和企业。曝光问题,剖析原因,推动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素质和技能。
8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应急救援演练。各市(县)区、园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企业观看警示教育片《生命不能重来》、《隐患直击》、《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2015版)和系列宣传警示展板等,举办安全大讨论,讲述身边人身边事,举一反三,深刻剖析事故原因,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要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等领域为重点,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组织开展政企联动的示范性综合应急演练和一线从业人员全覆盖的现场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9 、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安委会在营口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滚动字幕,在《营口日报》制作专版,各部门充分运用主管宣传媒介,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企事业单位利用本单位户外LED显示屏和车载LED屏,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公益标语、安全宣传片、安全常识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将设立“安全生产月”专栏,在《营口安全生产信息》刊载全市“安全生产月”相关信息,追踪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好新闻评选活动。
(二)行业区域性活动
1、各市(县)区、园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地区和单位的特点,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在参加全市范围活动的同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的活动。要广泛发动安全生产“百千万”志愿者开展“安全文化进万家”和“安全文化进校园”活动,深入社区、校园集中宣传、进家入户宣传,放映主题宣传片、发放安全宣传品,开展安全法治宣传、安全知识普及以及安全生产专题活动。
2、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传统活动,发挥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示范带头作用。
3、各级公安、交通部门大力开展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商场市场、餐饮娱乐、宾馆饭店、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设立消防宣传站,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推进“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加大舆论宣传,引导企业规范守法经营,提高群众安全乘车和自我保护意识,举报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构建良好的活动氛围。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全力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市(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要分别参加1至2次“安全生产月”具体活动,身体力行、带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强化督导考核。各市(县)区、园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和检查督导,加强沟通联络,掌握活动动态并及时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要层层开展检查督导,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到市直部门和市(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并加大考核权重。切实促进“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落实。
(三)务求工作实效。各市(县)区、园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大力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帮助企业查隐患、出实招、解决问题,推动基层单位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使“安全生产月”真正成为宣贯总书记讲话月、安全法治宣传月、事故警示月,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营造宣传氛围。各市(县)区、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层层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方案,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努力形成主流媒体和行业媒体并重,电子媒体和纸制媒体并重的立体化的宣传格局,营造“安全生产月”的浓厚氛围。
请各市(县)区、园区,各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于6月1日和7月5日前将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营口市安监局政策法规科)。
附件:营口市“安全生产月”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营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5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齐延宇  2660012  18641701070
  电子邮箱:ykajfgk@163.com
 
 
营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5月26日印发
附件:
营口市 安全生产月 活动组织委员会名单
 
主  任:张宝东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牛世顺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春林       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樊洪滨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林玉荣       市安监局副局长      
        宋建国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敬  峰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春雷       市文体新广局副局长
        唐洪斌       团市委副书记   
        侯春华       市妇联副主席    
 
安全生产月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林玉荣       市安监局副局长  
副主任:汪  飞       市安监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成  员:杨晓鸣       市委宣传部宣传科科长 
        王满元       市公安局经保分局案件科 
        党荣昕       市文体新广局办公室主任           
        臧一楠       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                
        李艳杰       团市委城市青年工作部部长         
        薛亚军       市妇联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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