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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营口市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 复产安全指南》的通知

来源:营口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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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2-24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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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营口市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

复产安全指南》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有序,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营口市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创造条件,主动服务企业

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准确掌握辖区内企业,特别是高危企业的复产复工动态,对证照齐全,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主动服务,主动指导。针对疫情防控需要,要创新工作方法,通过信息化平台、视频调度、重要部位视频监控及时掌握企业情况,同步开展线上安全服务,督促指导企业按照《指南》标准,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好新员工安全培训,掌握基本安全技能。同时对防疫物资不足的企业,要帮助协调解决。

二、担当作为,守住安全底线

各地区、各部门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要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主动担当作为,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难点问题,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深刻汲取“2·11”葫芦岛辽宁先达农业科学有限公司爆炸事故教训,紧盯重要设施设备的启动、开车关键环节,上门现场指导或组织专家远程指导。要按照《指南》要求,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开工复产的关键时期在岗履责,重要岗位技术人员在岗在位,防止因仓促开工引发事故。

三、重点摸排,消除事故隐患

各地区、各行业监管部门要以《指南》13项企业复工复产排查重点为基础,制定检查清单,在复工复产前集中组织对企业厂区厂房、设施设备、重大危险源、风险点等开展一次“地毯式”“清单式”排查,坚决把隐患找到、找准、找清楚,确保不留死角和盲区,坚决整改落实到位。在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的前提下,要层层开展暗查暗访,督促企业做到隐患排查到位、措施落实到位、风险管控到位、疫情防控到位、安全教育到位。

附件:《营口市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指南》

 

 

营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220


 

营口市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指南

 

一、落实企业复工复产主体责任

(一)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形势研判

1.企业要注意收集每日疫情动态及相关部门工作要求;2.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安全承诺公告;

3.实时掌握员工思想、健康、工作状态和本单位应急物

资保障等综合信息,并建立台帐。

(二)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复工复产方案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防疫安全和生产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制定并完善“一企两方案”。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部署、亲自督促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安全工作。

(三)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

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成立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和安全风险管控,抓好安全生产和应急抢险救援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二、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

(一)明确三个全覆盖三个一律要求,加强单位内部管理。三个覆盖”:推动返企人员信息登记全覆盖、重点地区入厂人员医学观察全覆盖、综合管理服务全覆盖。三个一律”:对入厂的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对外省返营员工一律实施隔离观察、对疫情期间其他外来地区人员一律不得招录,并切实落实防范举措。

(二)储备口罩护目镜消毒剂等防疫物资。

(三)制订疫情防控相关培训计划。

(四)制订发生员工发烧、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方案,主要包括:隔离措施、送医治疗线路、定点医院联系等内容。

(五)乘坐通勤车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下车后应及时使用洗手液洗手,通勤车使用后必须立即消毒、勤换椅垫套,安排专人管理检查。

(六)员工办公过程中必须佩戴防护口罩。

(七)上班前,各企业组织人员对本单位所有场所进行消毒。

(八)防疫期间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

(九)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

三、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方案

企业要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复工复产前的核心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方案,对机械设备、电线路、高危工艺、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等进行全面系统检查,确保复产复工安全。

(二)开展复工全员安全宣贯

复工复产期间,生产、建设、管理等各环节安全风险普遍增加,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主要因为部分从业人员仍处于节日放松状态,存在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的现象。企业要结合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培训活动,增强返岗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三)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

企业对新入职、转岗换岗以及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系统教育培训,确保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充分考虑疫情风险,可采用单位内部视频会议系统、协同办公系统、学习强国、钉钉政务、微信等多种培训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和生产安全知识培训,让每一位员工明确并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责任,把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每个车间、每个班组、每个岗位、每名员工。

(四)开展一次安全责任承诺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制。各企业应逐级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班组长、员工的全员岗位安全责任,做到以岗定责、按责履职、全员落实。

(五)开展一次安全专题班前会

组织指导生产班组开展一次安全专题班前会。班组长明确当日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和疫情防控个人防护要求,讲解安全风险、岗位安全操作注意事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名员工并确保每名员工知晓岗位风险和安全管控责任。

(六)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

各企业组织力量对在用的机械设备、电气线路、高危工艺、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等进行全面系统检查,及时消除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做到隐患不消除不复工,确保复工复产安全。

(七)生产现场安全检查监督

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多到现场检查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切实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检查、监督。企业节后复工复产进行线路检修,督促员工注意加强安全防护。涉及动火、有限空间等危险性作业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经审批并严格做好防护措施,方可实施。

(八)开展一次应急响应自查

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对本单位的安全风险情况进行全面辨识评估,结合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对应急救援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内容、流程进行全面自查,进一步补充完善预案及响应流程和要求,补齐短板。自查应急救援力量的接警速度、响应能力和处置效能,适当方式开展应急培训或演练,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自救能力。

四、企业复工复产排查重点

(一)生产现场有否“三违”现象

“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员工现场操作是否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同行业员工劳保用品配备和使用有不同的规定,如建筑工人要配备和使用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粉碎工要重点配备和使用防尘毒口罩,钳工、机床工重点配备和使用防护皮鞋、防护眼镜等。

(二)车间、仓库环境是否整洁,物资堆放是否有序

如氧气瓶、乙炔瓶不能曝晒、倒立,两种气瓶不能同库存放(通风较好的宽敞场所,可相距5米以外堆放)。

(三)危险物品管理是否规范

剧毒品、爆炸品的管理是否做到“五双”(双人保管、双把锁(匙)、双本帐、双人发货、双人领用),危险化学品是否专库存放,危险化学品是否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等。

(四)重点项目、重点设备设施是否安装安全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标志包括: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安全防护装置包括:气体检测仪、安全销、生命绳、防火防爆装置、防毒装置、防雷装置、防静电装置、报警装置、安全防护网、防护栏杆及机械防护装置、双键开关、红外线保护装置等。

(五)使用动火是否经过审批及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严格动火作业审批,在施工作业现场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内进行以下作业或使用其中设施均应纳入安全动火管理范围。

(六)高空悬挂和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有无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要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作业现场的安全区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专业人员施工;确定专人进行现场统一指挥;要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等。

(七)车间、仓库、员工宿舍的设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车间、仓库、员工宿舍要保持安全距离。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车间、仓库、员工宿舍的出口。

(八)车间、员工宿舍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器材设施是否按规定设置

厂房的安全出口一般不应少于2个;疏散楼梯宽度不少于1.1m,走道的宽度不少于1.4m,疏散门的宽度不少于0.9m且门要向外开。楼梯、走道应安装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灭火器要按照企业场所危险等级配置。在配置灭火器时要根据企业生产性质选配。

(九)通风除尘是否达到要求

生产过程中有产生微量热量、蒸汽、烟雾、粉尘的车间,是否有利用门窗进行自然通风换气;比较严重的车间,是否有采用机械通风排除有害物。

(十)电气设备及安装是否符合行业标准和安全条件,电气设备包括发电、变电、输电或用电的器件

厂房内电线不能乱接乱拉,不能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配电房的门要向外开;配电房的窗户,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小动物进入的措施;电气设备要接地;危险物品生产、存储场所的开关、照明等电器设备应采用防爆装置,电线应穿非燃管保护,仓库白炽灯要在60w以下(严禁使用普通日光灯)等。

(十一)特种设备是否安全有效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使用,必须通过市场监管部门的登记、检测检验,并取得使用证。

(十二)重大危险源有否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

要科学合理开展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分级、管理和报告工作,要制定具体的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从业人员要充分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十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到位

检查是否存在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移动、通电或漏电等,忘记关闭设备,忽视警告标记、警告信号、操作错误(指按钮、阀门、扳手、把柄等的操作),奔跑作业,未佩戴劳保用品就进行作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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